并购重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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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企业重组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以此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重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是合并,是指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在一起,原有所有企业都不以法律实体形式存在,而建立一个新的公司。第二是兼并,指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在一起,其中一个企业保持其原有名称,而其他企业不再以法律实体形式存在。第三是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并购重组实操方案?
并购重组实操
一、企业重组的一般模式
(一)股权并购:
股权并购操作方式:
(1)协议转让
①无偿划转
②有偿协议转让
③换股(定向和非定向)
④托管
(2)要约收购
(3)合并或分立
上市公司被国资收购构成重组吗?
资产重组就是资源的重新组合,包括写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负债与未写在表上的其他资源的整合,也包括将其他企业资源整合进自己企业的行为。可以说资产重组是资本运作的结果。并购(资本运作方式之一)会产生资产重组的结果。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50%比例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换句话说,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变动达到一定程度上的时候,就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③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重组还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部分偿还)以及名称改变。
外部重组,是企业或企业之间通过资产的买卖(收购、兼并)、互换等形式,剥离不良资产、配置优良资产,使现有资产的效益得以充分发挥,从而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这种形式的资产重组,企业买进或卖出部分资产、或者企业丧失主体资格,其实只是资产的所有权在不同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转移,因此,此种形式的资产转移的法律实质就是资产买卖。
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破产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企业重组、破产、兼并和收购的差异很大,发生的原因、实施主体和方式在本质上有差异,企业重组是企业自己改造自己,兼并和收购是企业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整合,破产是因资不抵债,通过法律程序以企业的资产偿还债务等。企业重组、破产、兼并和收购的概念如下:
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企业重组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以此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
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兼并 —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购 — 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并购重组管理办法?
并购重组的管理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精心组建管理团队,确定管理人员的权限和岗位职责;
二是规划好并购重组的组织架构,明确经济收益的分配和管理;
三是组建评估小组,综合考察各方意见,有效管理和控制风险;
四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战略资金使用和税收优惠;
五是审慎择优选择融资方式,持续发展企业并购重组。
简述一下并购重组中主要涉及哪些审核部门?
您好,并购重组中涉及的审核部门主要包括资本市场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商务部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往往涉及国资批准、外资准入、环保核查、反垄断审查等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该类审批事项的完成是中国证监会受理相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的条件。因此,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资产转让、外资、环境保护、反垄断审查等事项时,应当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具体包括:
①国有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层级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涉及国有资产置人或置出上市公司的,应当取得相应层级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该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②涉及特许经营等行业准入的,例如军工、电信、出版传媒等,申请人应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③涉及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应当按照《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取得商务部的原则批复。
④涉及外商投资行业准人的,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中西部地区努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投资方向,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⑤涉及反垄断审查的,应当取得商务部的审查批复。
⑥其他应当取得的国家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国有企业兼并管理暂行办法?
(一)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直接洽谈,初步确定兼并和被兼并方企业;
(二)对被兼并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清理债权、债务,确定资产或产权转让底价;
(三)以底价为基础,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成交价,自找对象的可以协商议价。被兼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成交价,要经产权归属的所有者代表确认;
(四)兼并双方的所有者签署协议。全民所有制企业所有者代表为负责审核批准兼并的机关。
(五)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