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和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在于参与方的身份和行为动机。
1. 参与方身份:
- 兼并(Merger)是指两个或更多的同等地位的公司通过自愿合并形成一个新的公司。兼并后的公司可以是全新的,也可以由其中一家公司作为基础进行重组。
- 收购(Acquisition)则是指一家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来取得对方的控制权。收购通常由一个公司主导,并将收购的公司纳入自己的组织结构。
2. 行为动机:
- 兼并通常是出于战略合作的目的,通过整合双方的资源、技术和市场份额来实现更大规模的经营效益。兼并可以促进产业整合、资源优化和规模扩大,以提升企业竞争力。
- 收购的动机多样化,可以是为了获取对方的技术、市场份额、品牌、知识产权等资源,也可能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或实现垂直整合等战略目标。收购可以加速企业的成长、进入新的市场或扩大市场份额。
总之,兼并和收购都是企业之间通过合并或购买来实现战略目标的方式,但其参与方身份、行为动机和结果略有不同。
并购重组是什么意思?
并购重组是指企业基于经营战略考虑对企业股权、资产、负债进行的收购、出售、分立、合并、置换活动,以实现资源整合和重新整合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其中,企业并购一般作为并购企业对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手段,也可以作为先前投资者的退出方式;而重组则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等,常见的企业重组有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地区迁移到其他地区
1.并购重组是指企业基于经营战略考虑对企业股权、资产、负债进行的收购、出售、分立、合并、置换活动,以实现资源整合和重新整合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破产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企业重组、破产、兼并和收购的差异很大,发生的原因、实施主体和方式在本质上有差异,企业重组是企业自己改造自己,兼并和收购是企业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整合,破产是因资不抵债,通过法律程序以企业的资产偿还债务等。企业重组、破产、兼并和收购的概念如下:
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企业重组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以此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
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兼并 —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购 — 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