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1月16日发布重磅消息,简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求,你怎么看?
11月16日,市场消息面还是比较多的。其中,例如简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其中,简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求,意在简化要求、提升披露弹性、不再要求权属瑕疵、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对于并购重组还是带来不少的简化空间。不过,对于并购重组的稍微放宽,而在另一方面则强调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行为,实际上起到互相约束的影响,而多年来A股市场上市率与退市率处于失衡发展的状态,而如今在并购重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方面下功夫,意在进一步完善整个市场的交易制度环境以及配套措施,利于提升股票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强化股票市场的投资活力。
11月16日监管发布了简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预案的披露要求,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无疑是利好壳资源板块,上周壳资源股是接连爆炒,下周又要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了,不过不仅这则消息,还有一则消息也是需要引起重视的。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放宽并购重组减少并购重组过程中繁琐事项,不再要求披露交易标的预估值,可以说对于之前爆炒的S T板块是一重大利好消息。
自从10月20日发布支持优质企业并购重组将IPO被否公司筹划重组上市的时间从3年缩短为6个月后壳资源概念出现了一轮游资爆炒行情,ST板块和相关壳概念股也是连拉多个涨停板,尤其恒立实业短短一个月之间股价涨超200%以上涨幅,就连长生生物这种退市已是板上钉钉的个股也被资金轮番炒作,ST板块内涨幅超过30%的个股就达到了30家,比未戴帽的个股走势还强,这不免让股民感叹,蓝筹白马不涨,炒小炒差盛行,还是投机赚钱来的快。
此次消息再度简化重组,从短期来看仍然是利好这些壳概念股,但是市场不可能无节制的爆炒垃圾,在简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预案的披露要求后,另一则消息同日发出。
沪深交易所发布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新规,也就是说只要涉嫌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包括认定的其它情形是一退到底,股民不要抱有幻想去刀口舔血,与此同时ST长生进入退市程序,也是打击了场内对于炒小和炒差的情绪,属于利空壳资源概念股。
所以,前面一个利好消息,是针对壳资源,从中长期来讲,也是让乌鸡变凤凰有炒作的机会,让游资也有口饭吃,后面消息属于利空壳资源,也算是对于近期壳资源爆炒的氛围起到遏制作用,并不鼓励这种妖股横行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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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的注册制,或者说是准注册制,是注册制在重组中率先启动。短期会被市场理解为利好,但事实上是对垃圾股的绝对利空,以后重组方便简单多了,但条件是必须没有违规,否则,即使重组成功了,也可能是面临退市风险(退市条件第二条),被注入企业可能会考虑更多的是壳公司是否有违规的可能。还有,重组简化后壳资源就不值钱了,不在是稀缺。
创业板重新恢复上市条件?
般来说,创业板公司的股票退市是一退到底,没有重新上市途径。意思就是说在创业板退市的股票是不能通过资产重组再度恢复上市的,所以创业板退市股票是不能重新上市。
比如第一只在创业板退市的股票,欣泰电气,就是属于一退到底的股票。说到退市的原因,就是因为欺诈发行,它的违法行为很严重,让股民损失很大,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力,在目前A股的制度框架下想要重新上市绝对不可能。
不过如果创业板退市的股票如果只是因为业绩连续亏损的原因而退市的话,原则上来说还是可以重新上市的,只要达到重新上市的条件。当然这个上市,并不是说重新上市创业板,而是重新上市其他的板块,首要条件自然是需要条件达标才行。
至于重新上市的条件,自然就看股票要在哪里上市了。想要在主板市场上市,就必须满足主板上市的条件,但是从创业板上市的本身就是中小企业,想要重新在主板上市,就必须让业绩和企业都同时扩大才行,对于已经连续亏损且从创业板退市的股票来说,难度是相当大的,可能需要企业用上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才行。至于科创板与创业板一样,两者都是属于创新性的,如果创业板的股票退市之后重新在科创板上市的话,相信只要业绩达标的话,问题应该不会太大。不过,目前尚未有创业板的股票退市重新上科创板的。所以,对于这个条件支出与遐想的阶段。
不管是主板还是创业板的股票,退市之后都会去到新三板,新三板的企业可以重新上市。
只要满足上市的条件,退市之后的股票都可以重新申请上市,只是能够重新上市的企业非常少,概率非常低。
1、因为股票成绩接连亏本而导致的退市。假如创业板股票因为公司的成绩接连亏本而导致创业板退市的话,这样的一种状况是能够从头上市的。可是前提条件是,创业板股票要到达上市的要求。
2、要上市的股票商场类型。创业板上市遭到A股商场的约束,创业板退市之后假如想在A股商场中从头上市是不可能的。可是,假如想在港股或许是美股上市就有必定的可操作空间,究竟不受A股商场的约束。退市创业板在到达港股或许美股从头上市的要求之后就能够成功的从头上市。
借壳上市的条件和标准2023新规?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在借壳上市时,公司必须生存3年以上,并连续盈利3年;必须得到证券部门的批准;公司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3、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
4、上市公司及其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者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能够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形。
公司上市的条件如下: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4、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借壳上市条件:
构成借壳上市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第二,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重组新规刷屏!借壳上市拟“松绑”,哪些行业最先受益?
第一,先看看内容是什么——拟进一步提高《重组办法》的“适应性”和“包容度”,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拟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二是拟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三是促进创业板公司不断转型升级,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四是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多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集聚。
第二,垃圾股与问题股“乌鸦变凤凰”的概率越来越低,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重组新规的出台,不等于打击壳资源炒作的监管风向发生变化。
第三,重组政策的“松绑”,对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多元化退出渠道和出清方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重组新规将提升壳资源价值及并购重组交易活跃度,利好创业板与中小市值公司,但不意味着垃圾股与问题股由此“鸡犬升天”。
另外,重组政策“松绑”时机选择在科创板开板并试点注册制之初,将不会导致壳资源股的狂炒,而且借壳上市也不会代价太高。在目前科创板开始试点注册制的背景下,壳资源股远不如前几年稀缺,而“松绑”借壳起码会使一些绩差中小盘股比消极退市更能“物尽其用”。
最后,目前两市的“1元股”中有不少属于严重的问题股,有的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此类公司很难通过重组新规“咸鱼翻身”,随着退市制度趋严而跌落“悬崖”的风险较大。ST股票过度炒作往往缺乏基本面支撑,极易引发股价“过山车”,因此切不可忘记前不久有过的惨痛教训。
谢谢邀请!既然是重组,就不要去猜测是哪个行业的事情了,那个行业都有可能。但是玩重组,也还是要把防范风险放在首位,尤其是可能有退市风险的股票,最好是不要碰 ,如果你愿意赌运气,则另当别论。比较安全可靠的重组,最好是选超跌超低价的央企和地方国企股,盘子以小为宜,净资产1元以上,大股东优质资产注入预期强 ,或者是有可能卖壳的国企股。还有就是特殊行业背景的小盘超跌低价股,如有稳定收入业绩一般的旅游股之类,可以观察。本人手上也持有几只有重组进行曲的股票,这几天逢高卖出了一些,回落后买回,利好兑现清仓。
上市公司退市新规全文?
退市新规2021完整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年报扣非前/后净利润取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戴上*ST(*ST公司,直接退市);连续两年触及此指标,将被终止上市。
2、第一年审计净资产为负(2020年起),设风险警示*ST;连续两年触及此指标,将被终止上市。
3、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非标);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1、上市欺诈发行 2、重组上市欺诈发行 3、危害公共安全 4、年报造假---连续2年虚假记载营收/利润总额达5亿,且超过2年营收/利润总额的50%
信披、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出现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两个月内未改正,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有两个月未改正,终止上市。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或低于3亿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