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生高铁救人后被要求写证明材料,这样的对待会造成以后没人敢在火车上出手救人吗?
河南医生高铁上救人后,被要求写证明材料,这样的对待,有可能会造成以后没人敢轻易在火车上出手救人。
5月24日下午,在北京西开往郑州的动车上,河南第二人民医院的崔医生听到了求助广播,一女乘客因食用了外卖而出现了恶心、腹痛等症状。坐在卫生间地板上不断呕吐。崔医生赶到现场对女乘客实施了紧急救助,患者症状缓解后对崔医生再三感谢,就近下车就诊。救治结束后,崔医生被列车员要求填写了一份“旅客旁证材料”,其中包括“个人签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单位地址,车厢号”等信息。在“证言”一栏,崔医生写了详细的救治过程。
这样的对待,是否会造成以后医生不敢轻易在火车上出手救人呢,下面做个分析。
1、人在列车上同样有可能会出现病灶症状,这个时候,医生便是病人最好的救护神。按理说,列车上应该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一解决乘客出现的身体突发状况。然而,列车上只配备有医药箱,却没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医药箱的配备其实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没有专业医生的指导,不可随意用药,这是常识。
2、乘客中的医疗行业从业者,对突发病的乘客实施救助,并非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完全是出于自愿、是义务的善举。同时,也是在帮助铁方完成本应该他们完成的工作。因为乘客是买了票的,相当于与铁方签了合同,乘客在乘车过程中身体出现状况,铁方有义务救助。但其并没有做这项工作,这本身就是他们工作的缺失。
3、乘客中的医生在列车员寻求帮助的情况下,主动为其解决了困难,列车员却要求医生填写“旅客旁证材料”。铁路方面表示是为了方便患病的旅客之后更好的救治,我们承认确实有这样的作用。而这样的做法同时也撇清了铁方的责任,因为填了那份“旅客旁证材料”,万一乘客之后出现什么状况,首先需要承担责任的很可能是参与救治的医生。如果真这样对待好心救治的医生,以后有医生在列车上遇到类似情况时,难免会对是否要出手救治有所顾虑。
4、铁方应该对用于出手救治的医生给与大力的鼓励和支持,让他们可以无所顾虑的做好事救治病人,而不应该使医生畏手畏脚。
5、医生在列车上对乘客实施救治的行为相当于见义勇为,万一被救助的乘客出现什么问题,医生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不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列车上的医务工作者,可以放心的对需要的乘客进行紧急救治。同时,铁方也应该有对出手相助医生的保护措施。当然,如果列车上能配备专职医护人员是最好不过,这样也就用不着考虑乘客中的医生是否需要出手相救。
河南医生高铁救人后被要求写证明材料,这不仅伤害了医生的尊严,更进一步降低社会信任感。而经过媒体对此事件的报道后,我认为以后敢在火车上出手救人的医生会越来越少,因为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又何必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背上非法行医的恶名呢?
当今社会主流还是积极向上,但是总不乏有些负面影响的存在,而在发达的网络媒体宣传下,这些更容易博人眼球的负面影响就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它就是社会的大势所趋,进而扭曲人们的价值观念。比如近些年来媒体比较热衷于报道的老人摔倒讹人扶的事件,其实仅仅是极个别道德沦丧的老年人的行为,但是在媒体的大肆渲染下却引发了社会的整体恐慌,导致年轻人对于老人有一种天然的戒备心理,更谈不上去扶摔倒的老人。因此,河南医生高铁救人后被要求写证明材料,这无疑对于全社会起了一个十分不良的示范,这也让后来者可能因此望而却步。
河南医生高铁救人本是见义勇为之举,却被要求写下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有行医资格,这样的举动是十分令人寒心的,退一步说,哪怕该医生无行医资格,但是他在关键时刻肯出手救人,也一样是值得称赞的。曾看过这样的事例,在美国2008年的一次飓风灾难中,一个不满14周岁的孩子凭着他对父亲驾车操作的模仿,开动一辆大巴车救出同校的17名学生,将他们送到安全区域。事后有人质疑该男孩是无证驾驶,但美国司法局不仅没有处罚该男孩,反而还授予他一枚勇士胸章,司法局对此解释是“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而见义勇为是不考虑你有没有任何执照”。反观本次河南医生高铁救人事件,相关方面的处置就显得比较欠缺。
当然,高铁方面让医生写下证明材料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帮助接诊医院了解病人病情,同时也规避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其出发点是很好的,但是其表达的方式有失稳妥,使救人医生产生了误解和矛盾,因此我认为高铁方面有必要向该医生致歉。此外,高铁作为一个公共场所,每次搭载乘客数量多达两千人,在这种情况下乘客出现突发疾病的概率也是很大的,高铁方面可以考虑配备一名专职医生,负责救治高铁上突然发病的乘客,这样不仅是对乘客负责,也是对高铁方面负责。
无论如何,河南医生高铁救人的善举都是值得称赞和弘扬的,其见义勇为的精神更是值得全社会去学习。衷心希望我们的社会中出现更多这样的义士,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和谐!
河南医生高铁救人后被要求写证明材料,这样的对待会造成以后没人敢在火车上出手救人吗?
应该不会,人们的善心是天生的,自己今后如果遇见类似的情况,还会尽自己能力范围内去帮助病人的,前不久网络上称:3月17日柳州到南宁的动车上,陈医生帮忙救助了一名乘客,后被乘务人员要求出示医师证,还被列车人员全程录像……
高🚄铁上突然有患病的乘客,能遇上敢于救人的医生是幸运的,如果没有该医生出手相救,后果很难想象……
要为这位医生勇敢救人的行为点赞👍,如今的社会,能够做到见义勇为的人不多了……该医生此时,一是,不是工作地点,二是,不是工作时间,他可以选择置之不理,作为一名普通医生来说,恐怕他做不到的,可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救人,也算是出于心安,可救人后要求写证明材料,怀疑医生的善心,出现这样的事情也让他心寒。
莫让好人难当,好事难做!大家应该为该医生勇敢救人,给矛表扬、称赞!
事情发生在5月24日,一个女性在车上出现严重的呕吐情况,而当时恰巧在同一个车厢的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生听到了寻找医生的广播后及时出手救治,最终判断该女子有可能是肠胃功能出现问题导致的,最后在医生和乘客的帮助下,拿来了一些药物给该女子服用后,该女子症状有所缓解,随后该医生被乘务员要求写一些证明材料。
而医生虽然惊讶,但是也没有多想而配合了乘务员的要求写了一份证明材料,用这个医生的话来说,救人最重要,证明材料这些只是配合工作的一种方式 ,并不会对自己造成太多的不便和影响,而该乘客也在就近下车到医院就医,在下车的时候对施救的医生表示了感谢!
对于这个事情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称赞这个医生的行为值得我们敬佩,在职业领域内这个医生是一个好榜样,对于这个医生的行为我们表示点赞,对于这种真心救人的医生,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尊重呢,只是让很多人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要医生写证明材料呢,好像前不久也发生过一个高铁上医生救人被要求出示证明的事情。
当然上次发生在南宁的事情最后被网友们质疑,虽然后来有出过这方面的解释,但是解释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说法,而这次再一次出现了类似的事情,事情性质虽然说有一点差别,但是还是让很多人不理解这种规矩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这种规矩出来的呢,难道救人还有承担各种各样的压力吗?
其实大家关心的都是为什么做好人好事还要写一些所谓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到底是做什么用的,是划分责任还是说为了证明一些事情的真实性,为了避免后续的一些麻烦而要求写的呢,其实在这种事情上大家都不明白写证明材料的意义是做什么,而又没有相关说明出来解释这些疑问,导致了大家对这种行为的不满。
其实本身这种事情如果有一个很明确的解释通告出来,那我相信以后遇到这种事情大家会怎么样去处理,而不是说在做好事的时候要证明这证明那的,这样不明不白的东西难怪会让大家比较敏感,为什么没有相关人员出来解释这个书写证明的用意,如果解释清楚了相信大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疑问了,也让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救人时没有那么多顾虑,只要这些证明不是推卸责任承担责任的就好。
首先,不觉得救过人之后,列车长请你简单的写一份救治经过有什么问题。我也是医生,也在列车上多次救治病人,并且也写过材料,这都没什么问题,换位思考,人家出了问题,也要跟上面做汇报,你救完人不写救治经过,人家怎么去跟上面汇报工作?这都是很正常的,一群媒体傻逼记者非要上纲上线。神经病一样
病人到医院医生应该先救人吗?
外伤要先拍片子看看有没有骨折之类的,如果先清创缝合了再去拍片子发展有新情况,是不是要再拆开重新处理伤口?那么患者又要骂医生缺德让自己受两次罪、花两份钱了![抠鼻]
我觉得在紧急情况下,应该先救人,毕竟抢救及时,病人越安全,不过国家应该建立一个合理机制,如果事后病人不拿钱,由政府买单,在让政府和病人处理医疗费的问题,解决医院的后顾之忧
医院是先救命,后交钱,那也是把该检查的检查以免误诊,各大医院现在都有绿色通道,只要是绿色通道都是先救命后交钱。普通外伤,没有生命危险,都是先交钱检查完后在做处理,以免误诊引起医疗纠纷。好多得了脑梗心梗等危机生命,县级以上医院最佳时间窗内,都是走的绿色通道。这个案例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小题大做,不懂瞎比比。
救人被索要医师证事件来龙去脉,救人为何要画押乘务员行为令人无语?
问题要区别对待。做为高铁方面,对医师索要或是寻问医师证,我认为是正确的,从对病人,对高铁都是一种责任心。救病人不等同见义勇为,也不能用热心来代替。在病人需救助时,做为一个施救者责任与热心并存,而高铁方面是这个关口的验证者。我曾见证过一个跳楼男孩,从五层跳下,而我的一个邻居热心的给男孩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本来内脏已破裂,再加上外部强压按压,结果大家可想而知!
误解!绝对的误解。列车工作人员职责、制度所在,只是沟通语言不规范,没依法解释急救是免责的,至于要登记施救者的个人信息,是制度定的,若施救者不是医生就不会要求写被急救病人病情诊断说明的,所以写了诊断书的一定是医生,至于证书是可选项,对诊断书的用途没有给施救者解释清楚,因而造成施救者的顾虑。
作为一个医者,本身就是治病救人的,不论在任何公众场所,遇到突发疾病,作为我自己,在考量和大概了解病情后,肯定是出手施救的,八二年在一个丧事场所,一个女人倒地昏迷不醒,又是偏僻山区,医院又远,怎么办,手法不应,顺手一颗布衣针,人中穴,醒了,很多人一个绝望和担心的心,皱眉的脸露出了笑容。去年十月份,中太亚医总部召开全体理疗技师和医生会,一个工作人员倒地昏迷,都是医者,有的点穴,七脚八手,几分钟后,患者大汗淋漓,我又是一针,患者苏醒了,后来感激不尽,那种危急的紧要关头,不管有证无证,只要能起死回生,自己的心就平衡了,至于列车乘务人员的作法和举指,在此不予多言。
高铁上救人被索要医师证怎么处理?
医生在高铁救人,出于职业道德,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在抢救病人时在非执业地点不算非法行医行为,所以不犯法。
如果真的有人要求救人者出具医师资格证,那是不厚道的,是对热心救人的医生泼了冷水,换句话来说,就是农夫与蛇的故事一样的,现在大部分医生知道有这种事发生,谁还会去救人?
综上述这起事件严重打击了医生在非执业地点救人的积极性,那么这种在公共场所几乎每天都会发生的突发事件(中国地大人多,大概率事件),让他们失去抢救的黄金三分钟,对整个社会来说极度不利。
高铁女医生救人反被索要执业医师证明,你怎么看待乘务员的做法?
首先给在高铁上救人的医生点赞,她让我们仿佛看到天使又回来了。但,当被索要职业医生证时,估计这要让大部分人看了都不舒服的。仔细分析,还是很有道理的。其一,确定是执业医师,确定是哪里的人,其二,方便患者在后续治疗过程中,医生与救人医生交流。其三,对救人医生和患者及患者家属负责任。这也是一个尽职的列车员。列车长应该表彰她。😄
他们首先想的不是救人,而是把原本属于他们的责任推给别人,如果出了事,他们就可以甩锅,没出事就得奖,一举两得,可是他们忘了如今的平民不再任人宰割了,网络发达了,哪怕会背上一个“造谣的罪名”,也要把事情爆料出来
能理解,但是不认同。
理解是都知道,都明白,那是工作,如果患者出事了,她不做那些证明啊,肯定负责的就会是她,她的工作,前途肯定都没了。
不认同是因为人性,我在帮助你,而你却在想着以后出事让我负责,只是为了自己,那么自私。
不能怪她,因为可能换做是我们,也可能是一样的。没有不自私的人,只是有时候我们选择了牺牲自己。
今日,关于媒体报道女医生高铁上救人,结果却反被索要执业医师证明一事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一起救死扶伤的正能量事件,却被乘务员索要执业医师证明而寒了心。
我不仅想问这是要告诉天下人见死不救吗?还是哪条法律有明文规定医生在急救病人的时候必须先出示医师证明吗?有没有想过一分钟可以急救一个病人,一分钟也可以让病人命丧黄泉。如果患病的是自己的亲人,乘务员还会在救人的黄金时间索要医师证明吗?
所以对于乘务员的这种做法,我觉得应该通过媒体官方发布致歉。要不以后谁还会救死扶伤,谁还敢做好人好事,人心如果倒了,就再也扶不起来了!
这件事在网上迅速发酵,声音几乎是一边倒,一致赞扬女医生高尚的职业道德,觉得乘务员的做法欠妥当。
作为一名医生的我也非常敬佩这名女医生,敬佩他的职业道德。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也会毫不犹豫的赶过去先救人。
至于这名乘务员,我想,首先,她对医生这个行业不了解,医生不可能像驾驶员那样随时把驾照带在身边,他们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一般都是在家里或者在单位。即使他为患者着想,想着患者可以在后续的治疗过程中,有人介绍当时的病情,完全可以让女生留下电话或者查看身份证就可以了。
而他的做法是要执业医师资格证,这是对一名医生的怀疑。他的做法打击了很多救人者的积极性,以后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遇到紧急情况,想上前就有人都得先考虑一下。就是真的医生在没有大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想去救人,也都得考虑一下。他的这种做法打击了很多救人者的积极性。
但是不管乘务员怎么做,我作为一名医生,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我还是会毫不犹豫的上前,先去救人,这是我职业道德素质的要求
3.17日中午,从柳州开往南京的动车D3563上突然响起了紧急广播“三号车厢内有乘客不舒服,需要医生紧急帮忙救治!”而恰恰此时陈医生也在这趟动车上,听到广播随后立即赶到三号车厢,通过自己的医师经验,很快发现病人可能是胃肠功能紊乱、肠炎,于是用动车内的备用药箱里的藿香正气丸,就地取材给病人口服后,患者腹痛慢慢得以缓解。
这本是一次救死扶伤的正义之举,然后接下来的事情却然陈医生感到“寒心”。当陈医生准备返回自己所在的车厢时,却被动车乘务员叫住,并且要求陈医生提供执业医师证。当然了,医生出行肯定是不会随身携带这些证件,接下来乘务员还要求查看陈医生的身份证、车票,并且还要拍照留存,最后还要求其写一份情况说明书并且签字。救死扶伤的正义感硬是转变成像审嫌疑犯一样。
那么乘务员这一系列做法是否合理?是推卸责任还是显露纯黑的人心?
我们能说动车乘务员的做法是有错吗?也不能。国内动车组基本没有配备医生,因此遇到突发疾病的乘客时,处理事情更需小心妥当。如果存在重大失误,很大概率是要承担法律责任。乘务员是在事发后才索要执业医师证并不是在事前,处理事情还是有分寸的。如果救人前索要证件,耽误了救治时间导致病人死亡,那么乘务员就不仅仅是下岗那么简单,还要追究刑责。
其实事件刚爆出来不久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官方微博昨天就发布一则说明,官方为“女医生高铁上救人,结果却被索要医师证”一事致歉。不过这并没有让网友们买账,反而有一种推卸责任之举。
《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被称作"好人法"。
120急救车上医生要穿防护服吗?
120急救车上医生要穿防护服吗?
在没有疫情的时候,120急救车上的医生是指穿他们的工作服的,但是现在因为新冠疫情,所以120急救车上的医生都是必须穿防护服的,因为现在的情非常的严重,120急救车上都运送的是病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所以120急救车的医生都必须穿有防护服的。
医生或者实习医生在飞机地铁等公共场合出现紧急情况应当施救吗?
等待立法以后,就可以无芥蒂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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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医师法草案三审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了解到,医生对非医疗场所内处于危急状态的病患实施救助,虽然也是执业行为,但本质也是一种“见义勇为”的善举。民法典第184条专门规定有“好人条款”,即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逆水寒医生怎么救人?
医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救人:
治疗技能:医生拥有各种治疗技能,可以为队友回复生命值。这些技能可以单体治疗或者群体治疗,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技能来救助受伤的队友。
解毒技能:医生可以使用解毒技能来解除队友身上的中毒状态。中毒状态会造成持续伤害,医生可以通过解毒技能来保护队友免受伤害。
辅助技能:医生还拥有一些辅助技能,比如增加队友的防御力、提升队友的攻击力等。这些技能可以帮助队友在战斗中更好地应对敌人的攻击。
复活技能:医生还可以使用复活技能将已经死亡的队友复活。复活技能是医生的重要技能之一,可以在关键时刻挽救整个团队。
需要注意的是,医生在救人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战斗环境做出判断和决策,选择合适的技能和时机。同时,医生还需要与其他门派的队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任务和战斗。
医生未到达抢救场地前,护士根据病情在职权范围内可做哪些工作?
根据《护 士 条 例》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紧急救护包括:
1.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的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与医疗急救中心联系救治.
2.“四早”即:早期通路、早期心肺复苏、早期心脏除颤、早期高级生命支持。注意:医生未到达抢救场地前,护士自行用药是不提倡的。